编者按:习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曾说:“把青年一代培养造就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全党的共同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全社会都要充分信任青年、热情关心青年、严格要求青年,关注青年愿望、帮助青年发展、支持青年创业,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
当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正在全国上下如火如荼地开展,为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培养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新青年,增强新时代青年的理想信念和网络素养,开展“新青年说时事”主题线上讨论会。
近日,大连一名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的案件和四川省仁寿县一名15岁中学生用疑似砖头的硬物从背后猛击老师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未成年暴力犯罪问题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也再次引发了对“是否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思考。
针对该事件,新时代青年畅谈了各自对更改刑事责任年龄的看法,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能够更有效地起到威慑作用也更符合当代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现状,但改法必须慎重,应以更长远的目光看待此事。而除了法律约束,加强德育、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才是减少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根本方法,这也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
本期讨论共有59位新青年参与,接下来,一起看看本期讨论中的精彩发言吧!
德育法育需强化
韩念格(16级 发展对象):
我认为,在未成年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父母对孩子的管教不应该仅限于学习,人格的培养更为重要。很多父母只看得到自家孩子好处,不听别人的看法,这也是不对的。旁观者清,父母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去了解孩子,及早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同时学校教育也很重要,现在很多学校重视成绩忽略品德的培养,缺少对“问题青少年”的关注和耐心,也是造成这类事件的原因。现如今,信息时代让青少年过早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信息,如果缺少正确的引导和信息的过滤,青少年很容易被“带歪”,青少年的教育会影响他们的未来,也就可能影响国家的未来,这是我们所有人都要重视的问题。
陈泽峰(17级 入党积极分子):
我认为,培养法制观念应该从娃娃抓起。父母作为孩子最重要的老师,在培养孩子们的法制意识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家长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做孩子的榜样,做到遵法守法。一切都要从最基本的做起,最简单的例子就是遵守交通法,做到红灯行,绿灯停等。学校方面,不能光注重学生的成绩,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可以在中小学开展更多的普法课,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也可以带学生去参观法院,让学生看到法庭的庄严肃穆,以树立法的威严形象。
周静(17级 入党积极分子):
未成年人犯罪现象频出,反映了目前教育在德育方面的缺失,应试教育背景下有些学校、家长唯分数论,片面地关注智育成就,忽视了孩子内心思想观念、政治素质乃至法律意识的培养,而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有时仅是一念之差就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要想从根本上降低未成年人犯罪概率,必须从小抓起,家长要以身作则,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同时注重从小事中启发教导孩子先学会做人,再学会做事,学校应当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重视在教学、课外活动、共青团活动等各项活动中贯穿德育的要求,使学生在潜移默化的熏陶、影响下成为知法守法、有道德有纪律的正能量公民。
庞诗佳(18级 共青团员):
所谓子不教父之过,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家庭的教育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欠缺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若放任子女不良习惯和行为,使他们形成任性、执拗、蛮横、粗野、放纵等畸形性格,当其不断增长的需求欲望在家庭中得不到满足时,就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有的家长则是奉行“棍棒成材”的信条,导致子女离家出走、流浪在外,极易被社会不法分子拉下水。要防止违法犯罪,必须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
邓欣悦(19级 共青团员):
通过修改刑事责任年龄以图达到规范未成年人行为的目的是并非最好的选择,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德育。从家庭层面而言,很多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没有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这些未成年人常常缺乏关爱,不能明辨是非,甚至有些人心理扭曲,认为社会抛弃了他们,从而报复社会。因此,除了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关心和教育之外,社会也应当给与他们必要的关爱,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从而极大地减少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率。从学校层面而言,学校要加强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保证未成年人的拥有一个良好的道德素养。此外,随着科技发展,现代科技网络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造成了很大影响,家庭和学校都应该积极引导青少年合理利用网络,切勿让青少年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影响。
潘彩娟(19级 共青团员):
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为何近年来的青少年犯罪率在不断攀升,这与网络的快速便捷密不可分,青少年可以方便快捷地从网络上获取他们所需要的知识,但是网络上一些暴力淫秽的网站和内容会腐蚀青少年正在成长的三观,如家长与学校不及时遏制,青少年很容易走上歧路。家长需要以身作则,教会孩子该如何正确使用互联网,也需要给孩子树立正确的法律观、道德观、人生观等;学校则需要从思想道德方面进行强化教育,要对小皇帝小霸王进行思想矫正教育;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我们不该再用“他们只是孩子”为青少年的违法行为进行开脱。
责任年龄应谨慎修改
武鑫(16级 共青团员):
我认为修改刑事责任年龄应当慎重。刑法作为后盾法,违反后果严重,应具有稳定性,一项法律条文修改与否,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当今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更趋向低龄化;故意及暴力犯罪比率是否确有显著提高;如果要修改,那么调整到几岁合适呢?这些数据需要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调查支持,而不能仅因个别极端案例而武断地决定。
吴雨霏(19级 共青团员):
我认为修改法定责任年龄需慎重;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越来越多的青少年能从互联网上获取更多的信息,使今日的一些青少年比之前的更加早熟,但我们也应注意到由于地区发展、家庭环境、学校环境等多方面原因,并非所有青少年对法律、对自身行为有着清晰的认知,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仅以个别极端案例简单地进行判断,不能让所有青少年因为个别人做出的个别行为而失去应有的保护。同时,法律一经确定,任何公民都应遵守法律,违反即会受到惩罚。因此,一项法律条文的修改与否,必须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不断地分析论证。降低刑责年龄与否及其产生的影响、立法的终点等都是需要我们仔细考量的,是否降低刑责年龄需慎重决定。
刑事责任年龄可修改
周涛(17级 入党积极分子):
我认为应该进行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成为未成年人实施暴力甚至犯罪却免于刑事责任的盾牌,14周岁青少年已具备一定明辨是非的能力,犯错受到惩罚才能警醒自己,警醒更多未成年的孩子。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受到呵护,但同时他们也应肩负起一定对社会、对祖国的责任。
罗佩欣(18级 共青团员 ):
我认为刑事责任年龄应该修改。我国刑事责任年龄设定的初衷是保护那些因没有成熟思维判断能力而犯罪的青少年,让他们有能改过自新的机会。可如今,由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少年逐渐早熟化。14岁的孩子大多都具有了一定的思考和判断能力,14岁的“门槛”会让青少年抓住法律漏洞而误入道德误区,也会让部分无辜的人们受到伤害。所以我认为刑事责任年龄应该修改,这是对“小恶魔”的警告,让他们无机可乘,同时也是对社会全体的负责任。
陈姝颖(18级 共青团员):
我认为刑事责任年龄应该修改。现在未成年犯罪事件频发,而且犯罪的未成年人平均年龄越来越低。才十三四岁的少年,居然会杀害自己的同龄人,甚至将师恩抛之脑后,这简直令人心寒。在这个复杂的社会环境下,未成年人越来越早熟,这些性质恶劣的事件需要得到重视,刑事责任年龄有必要下调。
韩峰成(18级 共青团员)
我认为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当代的未成年人,早已不是曾经立法时候的那个未成年人。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未成年人有着比过去更加丰富的认知和更多的责任承担,不再像过去一样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毫无意识。现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成为未成年违法犯罪的保护伞。我们制定这个法律的意义,是保护未成年人,而不是纵容未成年人,更不是伤害其他人,而如今这个初衷却被不断地加以利用,我认为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编辑:陈盛,周韵涵,潘晨晨)